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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工作职责
2020-06-18 17:33  

喀什大学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教职工餐厅伙食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饮食环境,促进教职工餐厅各项工作科学合理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教育部、卫计委关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条款,结合喀什大学实际,经研究决定现成立喀什大学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主任:黄迎春(喀什大学工会副主席,电话:13899146126)

副主任:秦蜀豫(教科学院办公室主任,电话:13779723568)

成员:

吾不力卡斯木·吐尔逊(物电学院工会主席,电话:13909982056)

方丽(人文学院工会主席,电话:13565381662)

樊萍(中语学院工会主席,电话:13899116350)

王文海(后勤工会主席,电话:15209062435)

阿木提江·玉苏甫(附中工会主席,电话:18999631970)

靳旭莹(计科学院工会主席,电话:15199808868)

多勒空·马木提(体育学院工会主席,电话:13899149649)

二、工作职责

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会致力于发挥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教职员工。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方针,参与教职工餐厅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高,反映广大教职工的心声,共同提高饮食品质和就餐环境。

三、工作方式

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会围绕“监督检查教职工餐厅工作,维护教职工切身权益”的工作目标与职责,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商讨有关工作事项。其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一)实地检查。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会将不定期组织成员对新泉、高台两校区的教工食堂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应主要包括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品进货发票及单据、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及穿戴工装口罩情况、环境卫生状况、消毒设备情况、饭菜烹制过程、饭菜价格、就餐秩序状况及其他相关问题,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后勤应对检查工作予以配合,相关结果予以公布。

(二)开展调查。监督委员会可以通过电话及网络调查、填写调查表、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教职工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将相关结果反馈至后勤管理处。

(三)举行座谈会。每学年举行不少于两次座谈会,召集教职工代表、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餐厅代表,围绕教职工关心的议题,进行座谈。

(四)餐厅管理顾问。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对教工餐厅提出意见建议,包括菜品设置、菜价定位、每周菜品轮换、菜品质量及安全、餐厅就餐秩序安排等。

(五)值班制度。每天值班的伙食委员会成员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问题认真填写《喀什大学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登记本》,发现的问题认真登记并反馈,一个星期后了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喀什大学工会

2020618

附件一:伙食委员会值班安排表

时间

值班人员

值班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星期一

秦蜀豫

新泉小区教职工餐厅

13779723568

星期二

吾布里卡斯木·吐尔逊

新泉小区教职工餐厅

13909982056

星期三

方丽

新泉小区教职工餐厅

13565381662

星期四

靳旭莹

新泉小区教职工餐厅

15199808868

星期五

多勒空·马木提

新泉小区教职工餐厅

13899149649

星期一

刘菊红

高台小区教职工餐厅

13565383197

星期三

阿木提江·玉苏甫

高台小区教职工餐厅

18999631970

星期五

王文海

高台小区教职工餐厅

15209062435

随时

黄迎春

两校区教职工餐厅

13899146126

附件二:喀什大学教职工餐厅伙食监督委员问题登记表

值班人员

时间

存在的问题

反馈单位

单位领导签字:

时间:

反馈时间

整改落实

情况

整改落实时间:

未整改原因

单位领导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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