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喀什大学工会现就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推荐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1项以上。
二、推荐条件
(一)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新疆、长期建疆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中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6.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新疆、长期建疆中主动作为,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特别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地(州、市)三八红旗手,或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地(州、市)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项。
6.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7.自治区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在我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新疆、长期建疆中主动作为,在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或《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地(州、市)及荣誉称号。
6.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集体,不作为评选对象。7.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授予。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推荐,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有序。
二要面向基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推荐人选(集体)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
三要严格程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政审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材料报送时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推荐个人或集体要进行初步的政审工作。2021年2月4日上午17:00点之前
报送材料:请按附件1—8中附件1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进行报送相关材料,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信息汇总表、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发OA或光盘)一并报至校工会508办公室。
联系人:汪建清联系电话:18909988258
喀什大学工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