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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关于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08 11:4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213号)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2021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以下简称“奖状”)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全国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 “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一般具有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数字化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竞赛表彰的推荐对象,应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数量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按推荐评选条件每一奖项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评选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人选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推荐评选活动中,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评选表彰以先进引领后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走在时代前列,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功立业。  

()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推荐评选采取申报制,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单位不能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坚持民主差额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  

()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省级和全国三级公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推荐评选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关、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要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  

五、推荐申报材料上报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清单如下:1、推荐审批汇总表;2、推荐审批表(照片为2寸白色底版);3、基础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4、简要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5、电子免冠照片。  

推荐审批汇总表、推荐审批表须提交纸质件、电子件,提交纸质件时,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纸质件必须由书记或副书记签名并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章。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仅提供盖章后扫描件,不提供纸质件。简要事迹材料提供电子件,不提供纸质件。  

六、完成时间  

推荐申报材料电子件(用OA系统或光盘上报)和纸质件于20212151900前报行政楼510室。  

人:阿力̦赛来手机:13899104141  

 

喀什大学工会    

20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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